搜索
手机网站

扫一扫查看

手机网站

扫一扫关注我们

新闻动态
News trends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 分类:政策信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2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概要描述】

  • 分类:政策信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28
  • 访问量:0
详情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国家税务总局 2022-03-28 17:17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留言咨询

留言应用名称:
客户留言
描述:

推荐新闻

北京中航天业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邮箱:

生产基地: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11号院朗诚大厦北楼三层   

关注我们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 北京中航天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69360号-2

在线客服
客服热线
010-57551977 010-57551977
服务时间:
8:00 - 24:00
客服组: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