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速递——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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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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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新规速递——车辆购置税 为使车购税法顺利实施,国税总局、公安部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 《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税率10%,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乘以税率计算,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实行一次性征收,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人购置应税
新规速递——车辆购置税
【概要描述】新规速递——车辆购置税 为使车购税法顺利实施,国税总局、公安部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 《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税率10%,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乘以税率计算,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实行一次性征收,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人购置应税
- 分类: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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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车辆购置税
为使车购税法顺利实施,国税总局、公安部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
《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税率10%,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乘以税率计算,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实行一次性征收,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注意1: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注意2:在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注意3:以下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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