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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期限!

新规之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期限!

  • 分类:在线学习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1-07
  • 访问量:21

【概要描述】

新规之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期限!

【概要描述】

  • 分类: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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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转自: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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